【盜用帳戶】涉盜梁振英兒子帳戶買3000元飛機餐 前地勤認罪判服務令80小時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8/10 11:33

最後更新: 2022/08/10 11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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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黎紹泓(中)。(資料圖片)

前特首梁振英兒子梁傳昕的香港快運航空公司帳戶,於2019年疑被盜用購買逾3,000元的飛機餐及寄艙行李服務,涉案兩男被控共3罪。其中1名24歲前機場地勤服務代理商,早前承認1項刑事損壞罪,今(10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
被告黎紹泓(24歲,便利店兼職職員),承認1項刑事損壞罪,指他於2019年12月24日,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香港快運航空的電腦。

代表律師求情指,雖然報告不建議判社會服務令,但原因之一是感化官憂慮被告須照顧患病母親,難以抽空完成,但被告表示履行社會服務令不會影響陪伴母親覆診。代表律師要求法庭考慮到本案非同類最嚴重,沒招致事主有金錢損失,加上被告認罪和受查時合作,可判處較低時數的社會服務令。

裁判官王證瑜判刑指,被告的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均正面,但據控罪和案情可判處監禁。雖然感化官不建議社會服務令,只建議判感化令,法庭仍尊重建議,但判刑不會因此受約束。基於感化官和法庭有不同考慮,法庭判刑時須反映案件嚴重性,遂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

案情指,梁傳昕在2019年12月1日經香港快運手機應用程式,花費約5萬元為他及家人購買來回日本的機票。惟機場職員檢視梁的回程機票時,發現有不尋常的未結款項和香港快運帳戶有多項未經授權的變更。循IP地址追查至被告,他曾任職香港快運地勤,但案發時已離職。被告透過前同事取得梁傳昕的帳戶資料,登入梁的帳戶作出上述改動。

警誡下被告承認「我都係一時貪玩先拎個參考編號登入香港快運個App,再改佢啲餐單整蠱下佢哋」。被告其後在錄影會面中表示想戲弄梁振英,令梁支付額外費用。

同案另一被告郭尚文(22歲,地勤人員),被控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和作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2罪,案件於8月24日再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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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